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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认证产品生产企业拉网式检查全面启动 违者将依据《特别规定》受到严厉处罚
  作 者:市局办公室    来 源:市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10-30 生成时间:2007-10-3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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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C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与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但是,有些3C生产企业往往在通过认证后,淡化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放松企业内部质量体系管理,使企业生产条件和产品出现认证时与认证后“两个样”的现象。

 为加强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确保强制性认证制度的有效落实,近期,我市认证机构和质监部门将联合展开3C生产企业拉网式检查,加大对我市实施3C认证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汽车配件、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此次行动将对已发出的上述产品所有证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重点包括3C认证企业生产条件的保持及产品的一致性等内容。对一些规模小、管理较弱的企业,检查部门将在近几个月内增加一次生产现场的飞行检查。此次行动,除对获证产品和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外,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还将对机构内部工作程序、实验室、检查员、评定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自查,建立和完善产品认证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此次排查,坚决撤销一批产品一致性差及不能持续生产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获证产品的认证证书。全面清查尚处暂停状态的证书,对暂停的证书申请人仍未进行整改或有效整改的,撤销其证书。

 质监部门希望有关企业立即开展自查,确保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符合认证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同时,质监部门表示,3C认证产品属于《特别规定》适用范围。《特别规定》第三条及第十三条均对3C生产企业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违法企业将依据《特别规定》受到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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