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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市局 来 源:市局
发布时间:20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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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7年统计年报涵盖了全市11个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局直属单位共计17个机构的人员、法制工作、教育培训、科研项目管理及业务综合信息。为充分发挥数据作用,提高数据共享程度,便于各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分析使用,特将有关数据通告如下: 一、机构和人员 1、机构情况 (1)全市质监系统共有机构18个。 (2)按职能划分: 市局机关1个,执法支队1个,各类直属技术机构5个。区县级机构11个,全部为行政机关。 2、人员状况 全系统现有在职人员1089人,其中核定机关编制人员226人,事业编制人员479名,另有编外聘用人员384人。局机关内设11个处(室), 核定机关编制48人,实有60人。 二、法制工作 1、至2007年末,全市质监系统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共计430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424人。 2、与质监工作有关的地方政府规章有1个。 3、2007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维持原处罚决定的1件,占复议总量的100%; 4、2007年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共3件,全市区县质监局作为被告,审理后维持原处罚决定的2件。 三、标准制、修订情况 1、截至2007年末,累计制、修订地方标准205项。 2、2007年制、修订地方标准9项,其中强制性标准6项,推荐性标准26项。 3、2007年企业标准备案1896项,废止备案标准320项,累计企业标准备案13056项。采标数71项,其中采用ISO标准20项,采用IEC标准34项,采用国外先进标准17项,累计采标454项。采标标志备案6项,累计采标标志备案139项。 四、计量管理 1、截止2007年末,建立在依法设置计量检定机构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75项,依法授权其它单位开展专项检定工作计量标准60项,建立在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932项;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技术机构7个,其它承担专项授权检定任务的机构12个、项目62项,授权承担样机试验的机构7个。 2、2007年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累计130个;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累计29个。 3、2007年检查计量器具889962台(件),已强检的计量标准器具575677台(件),抽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148批次。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截止2007年底,全市在用特种设备总量75225台,其中锅炉5088台,压力容器28236台,电梯17511台,起重机械24305台,大型游乐设施85台。另有压力管道5373千米,气瓶约314万只,场(厂)内机动车辆4545台。2007年度主要特种设备定检率达到了历年来最高,完成锅炉定检3791台,定检率为99.21%;完成压力容器定检6284台,定检率为99.74%;完成电梯定检11259台,定检率为98.97%;完成起重机械定检7643台,定检率为96.51%。 六、教育培训 2006年全市质监系统办班489次,参加人员28179人。职工接受岗位培训、资格培训和普及性培训3529人次;接受继续教育共381人,其中在学195人,毕业186人。 七、科技项目管理 2007年全市质监系统科技立项共18项,投入经费898万元。其中,地方5项,自立10项。科技成果鉴定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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