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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系统新十项禁令
  作 者:市质监局   来 源: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8-08-01  点击次数:
】 【我要纠错】 【保护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1、严禁接受、索要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钱物、宴请和其它各种消费活动;
    2、严禁弄虚作假、出具虚假的检验(检定)报告;严禁以各种理由进行打包服务
    3、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收费(含罚没款)不开发票、打白条或以物抵款;
    4、严禁工作日午餐、执行公务活动中、着质监执法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5、严禁私费公报或到下属单位、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报销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票据,及利用职权占用其交通工具等;
    6、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及进行非单位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
    7、严禁违反规定擅自扣押企业的证照、财物;
    8、严禁在执法办案中为当事人出谋划策、通风报信和包庇纵容违法活动;
    9、严禁窗口单位(部门)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发生吃零食、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及与工作对象争吵;
    10、严禁各种赌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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