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市长质量奖2007年度工作计划,经市长质量奖评定办公室研究,今年的市长质量奖正式申报从即日起开始,至7月底结束。
企业(组织)根据自愿的原则,如实填写《宁波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按照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交自评报告,同时提供有关证实性材料,于7月底前报到市级行业管理部门、市行业协会、县(市)、区政府之一,市级行业管理部门、市行业协会、县(市)、区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后于8月10日前报评定办。
相关表格及申报的具体要求可登陆宁波市政府网或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www.nbzj.gov.cn)中“市长质量奖”专页。
(新闻发言人)